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贯标)条件、好处、流程、费用
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贯标):
“贯标”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国家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订,经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于2013 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号为 GB/T29490-2013。
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着手起草编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2011-2012 年,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专家审查等。
2012年6月起,北京、河北、浙江、陕西、湖南、江西等 6 个省市推行试点启动。
2012年9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2年12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试点工作现场会召开。
2013年5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通知,启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核心主旨是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体现在指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帮助企业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精神,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竞争态势,有效提高知识产权对企业经营发展的贡献水平。
截止 2018年4月30日,广东深已有5211家企业通过贯标认证。
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贯标)目的
为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规范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引导,指导和帮助企业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对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和战略运用,提高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能力。
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贯标)内容
1、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条件
企业应当有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并要知识产权管理“领导落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企业应当建立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职责等。
2、规范知识产权的资源管理
围绕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源管理、信息资源管理。对上述管理活动涉及的知识产权事项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3、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
明确规定了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原辅材料采购、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等重要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以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各主要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处于受控状态,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权利流失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的运行控制
围绕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四个重点环节。明确规定了企业在知识产权权利的创造和取得、权利管理、权利运用和权利保护四方面的规范性要求。
5、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文件管理和合同管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各类活动,应当有相应的记录并形成档案。特别是对企业对内、对外的合同管理作出明确要求。
6、明确规定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动态管理机制
企业应当对自身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分析,并对照管理目标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以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贯标)意义
1、价值,既有助于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融资上市、投资并购及企业出售等资产运作上获取更大收益。
2、地位,既有助于巩固企业市场竞争地位,使企业开发的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在销售市场上的地位明显增强。
3、降低,既有助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避免或减少企业在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出现知识产权或法律风险。
4、竞争,既有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撑企业持续良性发展,保持企业活力与动力。
5、资质,即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是作为企业申请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补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的必要评分条件。
6、补贴,针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市奖励5万,光明新区奖励30万,南山区10万,龙华区30万,宝安区10万,龙岗区10万,福田区10万、盐田10万,大鹏10万,······。
五、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贯标)周期:
贯标辅导周期在3~4 个月,认证周期2个月左右。出于企业的需要与工作安排,全程周期可适当压缩,高效率的贯标进程离不开企业领导重视和各部门参与人员的高度配合。
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具有以下特点:
1、系统性
首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一个整体系统,不仅是研发或生产某一个方面的事,而是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子系统,贯穿于企业研发、生产、采购、销售、进出口等整个环节;也不仅仅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责,而是涉及企业各个方面、各个部门、每一位员工的事。例如,知识产权中的商业秘密就是需要对企业每一位员工进行有效管理的事务。
其次,全民皆兵式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不仅需要各个部门参与知识产权挖掘与部署,还需要全体员工投身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规避工作。
2、专业性
不可否认,专利制度是一项舶来品,是西方大工业生产方式下产生的文化制度。迄今为止,专利制度在新中国也不过二十余年历史。许多企业的专利意识薄弱、专利能力不强。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截至2005年年底,共有110,112家企业提出过专利申请。而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数据,2005年末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为805.7万户。从1985年我国专利法实施至今,只有约1.4%的国内企业提出过专利申请。
在这样的环境下,专利作为专门知识体系,许多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制度规范、经营管理模式都还有待提高。即使是在美国、日本、欧洲这些经济发达、知识产权强势的国家,知识产权的管理、经营、诉讼处理仍然是由专业人士来承担。所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必然体现出以专业机构、专业人士为主进行建设、管理和负责的特点。当然,大中型企业可以自行设置专业机构、配置专业人员进行管理,而中小企业及大型企业都可以利用外部专业代理机构进行知识产权咨询、业务代理等管理好知识产权。
3、多样性
高新技术企业与资源加工型企业的管理体系有所不同,同为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制造型企业与软件开发型企业也会有所差异。可以说,每一个企业都有其特殊性。不同行业、类型、业务、使命和理念的企业,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各不相同。虽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存在系统性、专业性的共同特点,但世界上绝不会存在着一个统一而正确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或模式。企业只有寻找到适合于自身发展需要、适应市场竞争、促进科技创新、拓展国际贸易、适应企业战略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那才是最好的。
所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使命随企业不同而不同,有的着眼于服务创新,有的力图防范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有的争取知识产权资产的保值增值,总的说来都是为了企业知识产权利益的最大化,从而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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