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ICP备案和公安备案手续,创新互联为您提供初。
ICP备案流程说明,按照流程开始备案吧
① 登录备案系统
② 填写备案信息
③ 创新互联初审
工作时间两小时内④ 管局审核
20个工作日内⑤ 备案完成
ICP备案主要看您的网站等互联网信息服务解析到的服务器是否在中国内地(大陆),如果服务器在中国内地(大陆),必须完成ICP备案才可对外提供服务。如果服务器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则不需要进行工信部ICP备案,仅需要完成公安联网备案。查看备案的必要性。
如果您希望将域名解析至中国内地(大陆)服务器上,并对外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您需要在提交备案申请,查看ICP备案流程。
温馨提醒:非注册域名可以在提交ICP备案申请,备案主要与服务器提供商相关。
如果您未在提交过ICP备案,直接将域名解析至中国内地(大陆)服务器上,将被监测系统识别并阻断网站的访问服务,提示您需先完成备案操作。
除湖北、湖南省外,其他省市用户进行首次备案、新增网站备案时,同一个ICP备案主体下支持同时备案多个网站,但每个网站仅支持备案一个域名,且要求进行ICP备案的多个网站需要与对应的备案主体有关联性。查看各地区管局进行ICP备案网站规则。
申请ICP备案前建议您提前规划并注册账号,建议所有用户均注册中国站账号,中国站账号支持在PC端或App上申请ICP备案。一个账号只能备案一个主体(公司或个人)信息,但是一个主体下可以备案多个网站。
备案前需要有一台符合以下要求的服务器,查看备案服务器详细要求
1. 服务器为中国内地(大陆)节点的服务器。
2. 服务器类型及购买时长需满足要求。
ICP备案的域名及域名注册商需满足以下三个要求,查看备案域名详细要求。
1. 域名已完成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三个月,部分地区要求域名有效期大于45天,实名认证的主体与ICP备案主体一致。
2. 域名对应的后缀已获工信部批复,未获工信部批复的域名后缀无法备案。
3. 域名注册商是工信部批复的注册商,如果您的域名注册商未获工信部批复,需在备案前将域名转入已获批复的域名服务机构管理。
由于各地通信管理局的备案要求有差异,建议您备案前可以提前了解对应省市的相关规则或访问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了解更多细则。
网站备案时,需在App端上传主体负责人证件、网站负责人证件、主办单位证件等必须上传的基本资料,辅助资料需根据您的ICP备案场景和管局规则选择性的上传。
在ICP代备案管理系统,根据界面提示,按要求填写主办单位信息和域名信息等,系统将根据您所填信息,自动校验是否可以进行ICP备案。
填写ICP备案主办单位的真实信息。
填写网站信息以及网站负责人的真实信息。
使用新版App拍摄真实证件材料和ICP备案资料原件的照片并上传,且上传部分实人资料时需同步进行人脸识别完成真实性核验。
在提交ICP备案申请订单前,请您在此步骤中仔细确认您的主体、网站、接入等备案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提交备案订单。
网站名称是备案申请的重要信息,监管侧会基于备案的主体性质(个人或者非个人)判断网站与备案主体的关联性,如果无法判断关联性,那备案申请驳回的风险非常高,建议您查看具体规范详情。
备案申请在审核的过程中,不仅会对您提交的证件真实性进行核验,同时也会针对备案申请中填写的相关人员通过电话核验对应人员是否了解备案,以便确保此次申请是备案主体真实授权提交的,避免信息的冒用。
在备案申请过程中,备案所需的证件一定是对应发证机构核准下发,并遵守原件拍照件或者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要求,同时侧会在审核过程中对相关证件添加“仅供备案使用”的水印,无需您手动添加。
域名实名主体与备案主体一致性规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新增备案的域名实名认证主体必须与备案主体保持一致;如果您的备案是在2018年1月1日前完成备案,当您近期提交备案变更时,如果出现域名实名主体与备案主体不一致,会根据当下各地区的要求进行核验。
ICP备案申请过程中,网站负责人需要提供一张本人的人像照片,该照片需要通过下载App并扫描二维码后进入到拍摄模块,拍摄前App端会提供标准的拍照模板供您参考,需要您重点了解。
解决办法:请通过域名过户将信息修改一致,收到域名过户成功信息后,需等待2-3天数据同步再备案;非注册的域名请咨询您的域名注册商。
解决办法:备案信息中的证件住所必须和营业执照信息一致,不要和主办单位通信地址混淆。
解决办法:网站名称要求三个及三个以上汉字,请核查是否满足条件。个人网站名称命名要求请参见个人网站命名要求,单位网站名称命名要求请参见单位网站命名要求。
解决办法:应急手机号码是必填项,部分省份有特殊要求,是否能与备案其他联系方式相同,请您参考备案信息填写页面提示。
解决办法:未备案域名不能进行访问,否则会影响您的备案申请,请先关闭网站访问,待备案成功后再打开。
1. 备案电话保持畅通:在您提交备案申请后,审核专员会在工作日24小时内拨打您的电话号码,请您保持电话畅通并注意接听来电。
2. 资料补充:初审时,审核人员会根据各省市管局要求或者依据您的ICP备案申请场景,可能需要您完成一些其他的核验操作。
审核完毕提交管局后,您会收到工信部发送的核验短信验证码,您需要24小时内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完成短信核验,核验成功后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审核,超期未核验您的备案信息将被驳回,具体查看短信核验详情。
1. 备案电话保持畅通:部分地区管局可能会拨打备案信息中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号码进行备案信息核实,请您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来电。
2. 网站内容符合要求:部分地区管局需要查看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内容是否合规、未备案网站是否关闭,请您在备案审核期间保证网站内容符合要求。
ICP备案初审:提交ICP备案初审订单后,订单将会在1个工作日左右进行审核,具体以实际审核时间为准。
提交管局:订单为待提交管局状态,审核专员将会在1个工作日左右将您的订单提交至管局审核,具体以实际提交时间为准。
您收到发出的ICP备案信息提交管局通知后,会收到工信部发出的短信核验验证码,您需在收到核验短信的24小时内完成短信核验,核验成功后备案申请会进入管局审核。
各省管局审核时间不同,实际审核时长会根据ICP备案场景有所不同,一般为1~20个工作日,具体以实际审核时间为准。ICP备案信息提交至管局审核后,ICP代备案管理系统首页会显示当地管局预计的审核时长。您也可以通过ICP备案系统进行查看,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和邮件等形式通知您。
备案成功后,需在主页下方正确悬挂网站编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具体流程可参考网站添加备案号FAQ。
如您的网站已完成工信部ICP备案,或您的网站部署在非中国内地的服务器上,但可以在中国内地(大陆)访问该网站,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必须办理公安联网备案。
根据网站内容判断是否需要办理,如果您的网站涉及经营性业务,在网站完成ICP备案后,您还需要为网站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
1. 备案信息过期/不符:单位证件资料过期、负责人证件资料过期、域名过期等;单位名称/证件号码/法人变动后与备案信息不符。
2. 联系方式无效:备案信息负责人离职或者号码更换,需确保ICP备案为本人且电话有效可拨通。
3. 域名持有者或者注册商变化:域名过户给其他个人或者单位,导致与ICP备案信息不符;域名注册商更换为未批复的注册商,导致备案信息不合格。
4. 网站内容不合格:个人备案开办企业网站,或者企业网站开办内容与企业备案信息不符等。
5. 不再使用服务器:备案域名当前解析的IP地址的归属,需与ICP备案接入的接入服务商一致。
您备案成功后,如果后续ICP备案主体或网站信息发生变更,您需要及时更新ICP备案信息。
如果您在备案成功后,需要把备案迁移到另外的主体下面,可以使用备案迁移服务。
变更备案支持修改现有备案信息,所需资料与新增备案资料一致,审核环节和时间也与新增备案一样。
您备案成功后不再使用服务器托管网站,需要取消在接入的备案,并将您的ICP备案信息接入到新的服务器提供商,请参考取消接入操作流程。
若您的网站已经在成功备案,现要停止该网站的服务,需注销主体或网站在工信部的ICP备案信息。
ICP备案需要您提供证件的原件拍照件或扫描件,上传文件不支持PDF格式,需要在上传资料前将文档转换为JPG等格式。
ICP备案信息中预留的电话需要本人接听,备案申请提交后审核人员会在通过相关联系方式与备案信息中的负责人进行信息核验,需要保持电话畅通。对于应急联系电话,请优先预留备案主体相关的人员电话,以便可以快速的进行信息的核实及转达。
对于备案信息的准确性,也会定期核查并通过邮箱等发送相关通知,需要确保相关邮箱有专人负责,避免因信息未及时查看导致如网站空壳清理等影响服务问题的产生。
ICP备案信息如果准确那么备案信息会持续有效,如果已备案的信息发生变更(例如人员离职、负责人更换、证件更新、单位证件更新、域名弃用、接入商变更等),需要优先完成对应信息的变更,变更申请通过管局终审后备案会持续有效。
1.通过App申请ICP备案时,需要使用中国站账号登录并操作,不支持使用国际站账号登录操作。
2.国际站账号支持在PC端登录并进行备案,备案过程中需要下载App扫描上传资料页面的二维码(无需登录即可扫描二维码,该操作仅适用于国际站账号PC端上传备案资料时使用)并提交相关资料。为了便于备案信息的管理,建议您注册一个中国站账号用于备案申请。
3.ICP备案主体负责人如果不是中国内地居民,在ICP备案过程中需网站负责人进行人脸核验。如有特殊情况您需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分别由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完成人脸核验。
1.首次备案: 主体和域名均为第一次做ICP备案。
2.新增网站(原备案不在): 主体信息在工信部已有成功的备案(主体已通过非服务商成功备案),但域名未备案过。
3.新增网站(原备案在):主体信息在工信部已有成功的备案(主体已通过成功备案),现有新的网站托管在服务器上,需在提交新的网站及域名备案申请。
4.接入备案:主体和域名均已通过其他服务商成功备案,现改为使用服务器来托管网站,即将添加为该网站的新增服务商,则需要在接入备案。
5.取消接入:取消备案信息与之间的关联,但您的备案号在工信部仍然存在。
6.注销备案:注销在成功备案的主体或网站,同时注销主体或网站在工信部的备案信息。
7.变更备案:分为变更主体和变更网站,您可根据需要修改备案主体信息或网站信息。
超期清理是指ICP备案订单超过了有效期被系统自动删除。ICP备案订单的有效期为45天,从订单创建的当天开始计算。您在ICP代备案管理系统提交了ICP备案申请,如果一直未提交管局审核,期间会多次给您发送短信、邮件和站内信,提醒您及时查看并更新ICP备案信息。如果您的备案订单超过45天仍未更新将被系统自动删除。如果您有ICP备案需求,请尽快提交并完成ICP备案。
在ICP代备案管理系统提交ICP备案申请后,系统会每天自动检测ICP备案订单是否有效。以首次备案为例,系统会检测主体信息和域名在管局备案系统中是否存在,如果存在,您的ICP备案订单会被标记为无效订单,系统将在第二天自动删除该订单,并给您发送短信、邮件和站内信,通知您本次提交的备案订单无效,已经被系统删除。
我们提供初审两小时返回结果等一站式的备案服务
我们提供初审两小时返回结果等一站式的备案服务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工信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工信部官方备案网站为:http://beian.miit.gov.cn 。
如果原来已经成功备过案,现在又购买了新的域名,只需要点"修改备案",在原来的备案资料中新增域名或网站即可。
审核失败的,我司会邮件通知您,请确保会员资料中的邮箱是正确的。您也可以及时登录系统点备案状态查询进度,如果被退回了,根据退回原因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即可。
如果网站是个人主办的,就填自己的姓名即可;如果是单位办的,就填单位的名称。
新增备案或修改备案成功或失败等情况,工信部都会发短信通知网站主办者,起一种提示的作用。另外,如果您的备案有多个接入商,被其中一个接入商取消接入后系统也会短信通知。如果您的接入服务已经由A转到服务商B,则A服务商取消您的接入是正常的,不会影响备案。
此情况是前域名所有者办理了备案,域名过期后未及时注销之前的备案记录。您可以现在域名所有人身份申请注销该域名之前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