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31 分类: 商城网站
工信部公布了《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文件,其中规定“接入服务单位必须在本单位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网站备案拍照工作已经开始进入正式执行阶段,网站主办者除须赶赴接入商处现场拍照备案外,还须与接入商共同签署信息真实承诺书,方可完成网站信息真实性核查工作。
目前工信部ICP备案系统已经升级完毕,工信部要求在2010年9月底前,各地接入商要完成对其接入网站备案信息的自查、更新工作。拍照备案是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网站如果在海南省外网络公司负责接入,原则上站长需要到省外网络公司所在地进行拍照备案。对于所提交的备案信息,各地通信管理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合格的将下发备案号、接入单位实施网站接入。同时,接入单位应保证网站主办者的信息不泄露,承担对网站主办者提交材料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责任。
工信部已向各地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印发通知,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通知中涉及的备案核验试行方案明确规定,个人是网站的合格主办者;与此同时,所有网站备案将需要负责人提交彩色正面免冠照。根据新的备案流程,接入服务单位需要在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电子照片规格:800×600像素)。并由“备案中心统一制作、提供带有标识的幕布作为拍照背景,照片应显示拍照时间和背景标识”。拍照背景为蓝色印有“互联网备案管理”字样,工信部提供了接入单位名称的位置、字体、大小、间距等相关信息的参考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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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名称:网站备案拍照制度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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