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1 分类: 网站建设
域名交易中介协议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地址: 地址:
会员号: 会员号:
丙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地址:
为规范域名网站上的域名交易,确保域名交易的顺利完成,并维护协议各方的合法权益,三方共同签署本协议。
一、 定义与交易:
1.本协议所称甲方是指本协议中交易域名的当前注册人(持有人),即交易域名的卖出方(出让人);
乙方是指本协议中协议交易域名的买入方(受让人);丙方是指创新互联网,即域名交易的中介方,丙方为本协议项下的域名交易提供中介服务。
2. 甲方和乙方就以下交易域名及交易价格达成了一致,即甲方愿意按下述交易费出让其所持有的域名,乙方愿意按下述交易费购买所交易域名。甲乙双方选择创新互联网作为交易平台,并一致同意以以下账户作为中介账户。
甲方ID :
乙方ID :
交易域名 :
交易费: 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甲方中介费: 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乙方中介费: 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总 计: 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3.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并一致同意,由 承担域名交易的中介费用 ,即甲方承担中介费 ,乙方承担中介费 ,此项费用将在域名过户手续完成之后,由丙方从中介账户中提取,剩余的交易费由丙方转交甲方。
二、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权利保证:
甲方保证其为交易域名的当前合法注册人(持有人),并愿提供相关的域名注册证明资料。同时甲方应尽谨慎的注意义务,在其权利范围内保证此域名的交易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利益。
如果甲方违反本条义务,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3000 元人民币。如乙方和丙方因此域名交易受到其它第三方任何形式的诉讼、索赔或其他行为而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身份证明:
甲方必须向丙方说明其真实身份,并提供能证明其真实身份的相关证件及其有效复印件,甲方是非自然人的,须提交其营业执照的有效复印件。
1.3如实告知:
甲方应如实告知丙方认为必要的所有信息,甲方应对其提供不真实信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4履约:
甲方应积极并全面地履行本协议的义务,积极配合创新互联网,提供创新互联网所需信息与资料,以完成域名过户手续。甲方在办理域名过户手续过程中的一切不配合行为都将被视为违约,并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乙方和中介方有权单独或共同依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5费用支付和转交交易款:
域名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甲方有义务提供其账户详细的信息,以便丙方能及时将交易款项汇入甲方的账户。因甲方提供账户信息的拖延或错误而引发的任何损失,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同意域名交易中介费将在域名过户手续完成之后,由丙方从中介账户中提取。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证明身份: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必须向丙方说明其真实身份,并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件及其有效复印件,若乙方是非自然人的,须提交其营业执照的有效复印件。
2.2 如实告知:
乙方应如实告知丙方认为必要的所有信息,乙方应对其提供的不真实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3 履约:
乙方应积极并全面地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按约支付交易中其所应付款项。若乙方拒绝付款、不如期付款或少付款,将被视为违约而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与丙方有权单独或共同依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签署本协议之后,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创新互联网,提供创新互联网所需信息与资料,以完成域名过户手续。
2.4 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在交易中其所应付款项汇入本协议规定的中介账户。因乙方支付的拖延或错误而引发的任何损失,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5 免责:
乙方成为交易域名的新注册人(持有人)后,甲方和丙方不承担乙方因持有及使用此域名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同时,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和丙方免受任何因乙方持有或使用交易域名而引起任何第三方的诉讼、索赔或其它行为而造成的损害和损失。
3.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丙方将对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实。若发现甲方或乙方提供的信息为虚假的,丙方有权拒签此协议,并有权向提供虚假信息的一方提出索赔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2 丙方在此协议上签章之后,表明接受甲方与乙方的申请,愿意为双方提供域名交易中介服务,并协助双方办理域名过户手续。
3.3 丙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后,应积极帮助双方办理域名变更注册人手续。域名注册人变更为乙方之后,丙方有权从中介账户中提取域名交易中介费。其余域名交易费丙方应及时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3.4 丙方保证,在丙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之前,不会为交易域名办理过户手续;丙方同时保证,在交易域名的注册人变更为乙方之前,不会将乙方所付的交易费汇给甲方。
3.5 如果确认甲方不是交易域名的当前合法注册人(持有人),或因交易域名的合法注册人(持有人)有争议而无法办理域名过户手续,丙方有义务将乙方已付款项全额退还给乙方。由此退款产生的银行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6 如果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共同违约,致使本协议项下的域名交易无法完成,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丙方保留要求违约方支付 3000 元人民币,以补偿丙方中介活动的费用支出的权利。
三、 丙方声明:
1.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丙方对甲、乙双方所提供信息进行核实并不表示丙方在任何意义上保证该信息的真实性。任何虚假信息所造成的损失,由虚假信息提供方负责,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因国家法律、政府行为或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和行为造成交易失败,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因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纠纷解决与法律适用:
1.三方若出现纠纷,应先行协商解决。如果五个工作日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 协议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乙方所应付款项金额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按以下付款方式统一支付。
2. 付款方式(请在相应的□里划“√”选择):
□ 网上在线支付:直接通过创新互联网账户ID在线充值(推荐)
□ 汇款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六、 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经三方签章后生效。其中,丙方应在甲乙双方签章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后才签署本协议。
3. 本协议为甲乙方之间域名转让的文件,如果甲乙双方认为必要,可另签域名转让协议,但其中的任何约定未经丙方认可,不得约束丙方或对抗丙方的权利。
4. 本协议在丙方与甲方,丙方与乙方之间构成居间法律关系,丙方不再与甲方或乙方单独签订居间协议。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使用,不含具体法律、契约意义。
5. 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方产生约束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本文作者来自北京网站建设公司-创新互联,转载请注明出处:创新互联(www.cdcxhl.com)
网站名称:域名交易中介协议
文章路径:https://www.cdcxhl.com/news/80263.html
成都网站建设公司_创新互联,为您提供网站收录、网站建设、移动网站建设、企业网站制作、品牌网站制作、做网站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用户投稿、用户转载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28-86922220;邮箱:631063699@qq.com。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转载时需注明来源: 创新互联
猜你还喜欢下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