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互联网人即是普法宣传员,又是广告主们的法律风险预防员。我们创新互联人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有:修改最,唯一等极限词《广告法》;夸大公司规模,误导消费者《不正当竞争法》;网站备案,公安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软件图片字体文章版权《著作权法》;LOGO商标侵权《商标法》;网络直播《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网站软件安全《网络安全法》;当然还有《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和老大哥《宪法》!知法、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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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令第3号)《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信部电[2005]501号)《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加强互联网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管理的公告》《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公安部、网信办、工信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27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教育部教技[2000]5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9号)《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6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令第37号)《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所以安安分分争你份内的钱,才是长久之计。
分享文章:面向企业和个人互联网草根工作者都是法律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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