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之于微信电商类小程序——yes or no电商平台?

2022-05-18    分类: 网站建设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电子商务呈现跨界发展的特点。《电子商务法》顺应上述发展特点,在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界定的条款中充分考量了各种电子商务经营类型。该法第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或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也就是说,电子商务经营者除了通过自建网站或者传统电商平台从事电商活动,还可通过社交平台或直播平台等从事电商活动。

在诸多类型的通过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中,小程序类电商引起了各方关注。较于需要安装App客户端才能使用的“大程序”,小程序的核心在于——基于操作系统或平台型软件提供技术服务,开发者可开发出无须安装客户端的小程序,供用户“即点即用、用完即走”。

近年来,主要互联网平台先后进入小程序应用领域。谷歌早在2016年5月即宣布推出“即时应用(Instant Apps)”,并于2017年1月正式推出,8月用户数即超5亿。2017年1月,腾讯基于微信发布小程序应用,2018年底微信上搭载的小程序总数就超过230万、日活跃用户超过2.3亿人次。2018年3月,小米、华为等10家手机厂商联合发布“快应用”标准,从底层操作系统进入小程序应用领域。百度、阿里也分别于2018年7月、9月推出小程序业务。2019年2月,支付宝小程序用户超过5亿、日活跃用户达1.7亿人次。

在小程序应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层出不穷,依法监管小程序面临较大挑战。其中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结合互联网技术应用实际,厘清小程序技术服务提供者、小程序开发者等各方主体的不同权责。

现存问题

第一,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小程序之间互相抄袭仿冒的情况时有发生,核心是商标权、版权争议。

第二,部分小程序涉嫌恶意绕过平台审核,将用户引导到外部渠道,擅自发布色情、赌博等违规信息。

第三,个别不法分子开发用于诈骗的小程序,经过“伪装”后出现在小程序平台上。

第四,非法现金贷等传统的“黑色产业”也盯上了小程序,让不少人落入高利贷陷阱。

法律责任探讨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

以微信对游戏类小程序的管理为例,“西瓜足迹”小程序2018年5月31日上线,6月6日被微信暂停服务,就是因为微信的小游戏原创保护措施。具体的保护措施包括名称保护,避免恶意抢注及混淆,微信建立了名称投诉和申诉机制。在侵权问题处理上,微信提供侵权投诉入口,通过技术比对等方式,制定规则,对恶意、仿冒、蹭流量的小程序予以下架处理;对于未达到恶意仿冒程度的小程序,微信对其账号搜索进行限制,比如需要完整输入小程序名称才有搜索结果展示。这样的保护措施对肃清侵权小程序具有积极作用,也给争议双方提供了一种非诉讼解决途径。

笔者认为,微信很难对所有在微信发布的小程序进行事前审查和监管,但如果权利人已经向微信发出明确的侵权通知并提供了相应证明,则微信负有一定的审核义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违法小程序

小程序申请分为个人申请和企业申请两类,企业申请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等信息,个人申请则无须提供证明。这样的制度设计导致一些从事非法营利活动者先以个人名义申请无须办理营业执照类目的小程序,审核通过后再填入违法违规的内容。微信团队称,虽然已永久关闭数百个低俗小程序账号,但如果前置审核不到位,即使做封号处理,也是治标不治本,不法分子依然可以改头换面上线新的小程序。

微信作为第三方平台,加强对入驻小程序的审核义不容辞。既要加强对账号注册的前端审核,又要加强对账号运营过程的管理,对于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小程序,严加防范并及时清理,避免不法分子利用个人账户掩人耳目,非法获利。另外,小程序账号的运营方也应负起责任,对用户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行必要管理。

监管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应重点关注平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优先事前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执法协调机制,丰富执法手段,应用新技术推进电子数据取证固证及案源线索发现,有效发挥失信惩戒机制在网络交易监管中的作用,加大信用约束力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执法细则。要适应新形势下网络交易监管执法需要,加强《电子商务法》配套制度建设,相关部门规章加快推进的修订工作,为网监工作奠定新的制度基础。

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持续推进《电子商务法》普法工作,面向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其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合规经营,依法指导平台主动自律,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

结 语  

打击违规小程序,不能仅仅靠平台清理门户。斩断违规小程序的黑色利益链条,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小程序运行在手机智能终端、传统PC端的监管技术已经无法满足移动端小程序的监管需求,提升监管技术水平迫在眉睫。与此同时,需要在厘清部门职能边界的前提下加强监管的协同联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 郭远)

来源:营销消息

标题名称:微信之于微信电商类小程序——yes or no电商平台?
标题网址:https://www.cdcxhl.com/news/154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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