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商标,谈什么野心

2021-03-01    分类: 网站建设

商标,大家都不陌生。从衣食住行到吃喝玩乐,对商品或服务的选择也意味着对该品牌的认可。大多数人都能意识到商标的存在,却少有人能认识到商标的价值;企业都在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却并非所有企业都会注册商标



聊到商标的价值,就要从商标的定义说起。

所谓商标,是指商业主体在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能够将其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

从定义中即可知晓,根据商标服务主体的不同,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但无论是哪种商标,都是使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组合的标志。申请商标时要注意,申请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是由商标的性质和作用决定的,商标最“原始”的作用就是区分不同的商品和服务,如果两款商标很相似,又怎能令消费者顺利区分产品呢?

话说回来,企业为什么要注册商标呢?

商标就是一个企业的“牌子”,企业注册一款商标,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香奈儿”“迪奥”“兰蔻”“巴宝莉”虽然都生产香水,但消费者却不会将它们的产品混淆,这正是商标的作用!企业注册成功商标后,就该经营品牌,培养消费者消费习惯,进而扩大市场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品种繁多的商品充斥市场,消费者需要一种能快速而有效的辨别不同产品的方法,而市场信誉度良好的商品无疑会成为消费者的选!我们平常逛街会选择知名品牌购买,正是基于对这些品牌的信赖。不仅消费者“认牌子”,地方各级工商局也是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质量的。



可以说,商标是一个载体。

企业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是不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也就是说,别人可以随意使用这款商标而不构成侵权。

我们假设,A企业生产的一款质优价廉的商品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打开市场后获得了不错的收益;随后,B企业觉得有利可图,遂将一批成本低质量差的同名商品也推向了市场。二者所用商标一致,消费者会自然而然的认为所有产品均为A企业生产。B企业在盈利的同时,也用这些同名劣质产品损害了该品牌的名誉!

当A企业因为B企业的行为影响到市场销量时,就会发现自己对这一现状是无能为力的。因为该商标并经过注册,A企业并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B企业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不可能要求B企业赔偿损失。

我们再假设,B企业已经快人一步通过了该品牌的商标注册,就可以反咬一口,剥夺A企业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并需要支付侵权赔偿。

什么?你说这样不合理?

《商标法》规定,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能通过商标注册,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只要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其他人就能通过商标申请,获得该商标的专用权。使用未注册的商标,还容易造成“不经意”商标侵权的问题。如果该商标的近似商标已经注册并用在了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再使用该商标也是侵权的。

拥有一款注册商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未注册商标对企业造成的伤害让人不寒而栗。企业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走的更远,也必须谨记,“产品未动,商标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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