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融资租赁:根据承租企业的选择,向塔吊制造商购买设备,并将其出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租赁期满,设备归承租企业所有。
2、售后回租:承租企业将其所有的塔吊以公允价值出售给租赁方,再以融资租赁方式从租赁方租入该设备,租赁方在法律上享有设备的所有权,但实质上设备的风险和报酬由承租企业承担。
3、联合租赁:租赁方与国内其他具有租赁资格的机构共同作为联合出租人,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企业。
4、转租赁:转租赁是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租赁方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承租人,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方。
网页题目:塔吊租赁的四种基本租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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