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为了辐射周边城市,达到资源整合的目的,拓宽业务渠道,会选择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直接管理的分公司不是法人,只有一个负责人,在分公司的业务流程中,负责人也可以根据需更换,怎么改呢?
一、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隶属于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隶属于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6、分公司新一任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公司变更登记程序
1、总部在,在开分公司的,在市场监管局网站提交资料;总部在外省,在开分公司的,需到分公司所在辖区的工商局现场办理;
2、审核;
3、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三、分公司变更注意事项
1、分公司名字基本上是无需变更的,一般是总公司全面+分公司,当出现地址跨区变更时分公司名字才会随之变更;
2、分公司变更应建立在总公司允许的条件下;
3、分公司不能通过变更地址的行式成为朝阳公司;
4、分公司变更需总部对外发布通知。
支行负责人变动可大可小,事关支行外签效力,需慎重处理。在工商财税知识陌生的情况下,将分支机构变更交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代理公司办理,无疑是最简单、最便捷的选择。
标题名称:分公司法人怎么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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