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屋安全鉴定的发展境况
在我国,随着政府和社会对房屋安全的日益关注,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在众多领域,诸如:房产价值评估、房屋安全排查、房屋装修改造、灾后加固、危险房屋管理等都日益体现出广泛而深远的作用。由于国情、社情影响,我国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法律规范性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我国具有法定地位。在2004年7月20日颁布的《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中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同时,一些省市地区依照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房屋鉴定工作制定了一些更为具体的法规,对法制体系的完善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2、社会公益性
由于房屋安全鉴定的对象多涉及学校及公共设施用房、年代久远的老城区危旧房以及经历灾害的房屋等范围,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及国计民生、公共安全等问题。针对这种民情,各省市对于房屋安全鉴定的收费仍然采取非营利的事业型标准,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当然,也正是因为这种公益性,使得鉴定工作避免了许多利益因素的干扰,保证了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鉴定科学性
一般来说,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勘察;
3)检测验算: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4)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
5)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6)出具报告:报告的形式应该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同时,在鉴定的过程中务必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指导,对每一个鉴定对象进行有效的、科学的、细致的反复考察,确保鉴定报告的行政和法律效力,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
房屋鉴定的技术与方法
随着房屋安全鉴定由完损性、危险性向抗震性、可靠性的不断深化,房屋鉴定的手段也从最初的外观检查发展到借用先进仪器获取精确检测数据。
现代通用的房屋鉴定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传统经验法
所谓传统经验法,是指以个人经验观察和计算的结果来进行结构可靠性评估的一种经验方法。主要是依靠房屋鉴定工作人员对房屋建造情况现场勘查,并且在图纸完备的情况下,按原设计图对房屋的各个部位进行核对。这种鉴定方法对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有着较高的要求,而且用时短、操作较为简单。不过这种方法也有其局限性——鉴定结果具一定的主观性,因为缺少现代鉴定技术的保证和科学的评定程序。
2、实用鉴定法
所谓实用鉴定法,是建立在传统经验法的基础上的,利用现代检测和测试技术进行分析和计算的综合性鉴定方法。
这种鉴定方法通常要依次完成以下的步骤:
首先,初步调查建筑物的原始情况;其次,对建筑物的各个部分进行细致的检测和勘察;最后,进行够贱试验并通过相关软件对检测结果进行科学分析。这种方法是目前业界普遍采用的鉴定方法,适用范围广泛,并且有效性较高。
3、概率法
所谓概率法,是指依据结构可靠性理论,利用结构失效概率来对结构的可靠程度进行衡量。只要计算出失效概率,也就能检测建筑物的可靠度。不过失效概率是建立在大量统计数据基础上的,而建筑物事故鉴定事先恰恰缺乏这些资料的收集,因此这种方法仅是在理论上具有可靠性,有待于再实践中进行深化和完善。
网站栏目:房屋安全鉴定的发展境况和鉴定步骤
新闻来源:https://www.cdcxhl.com/hangye/fwjd/n12478.html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用户投稿、用户转载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28-86922220;邮箱:631063699@qq.com。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转载时需注明来源: 创新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