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搬家公司搬迁新闻平台报道:13日早晨9点40分,李先生和
搬家公司的人在平安路一处居民楼下吵了起来。原来,李先生在11日的时候,找到了万家乐搬家公司,说自己在13日上午9点搬家,从罗湖莲塘搬到民治,两张床拆装,冰箱,电视,洗衣机,一套沙发,茶几,餐台,一台空调拆装并说好了价钱是560元。可是12日,
搬家公司忽然打来电话说,要把时间提前到早晨6点,由于时间太紧,李先生找不到其他合适的搬家公司就答应了。
12日6点,成都搬家公司的人准时到了李先生位于罗湖莲塘家的楼下,并将家具都搬上了车。可是当车开到平安路的新家楼下时,搬家工忽然告诉李先生搬家的费用是980元,并告诉李先生,如果在20分钟内不同意,他们将把装着李先生所有家当的车开走。“我明明和你们公司说好了,价格是560元,你们为什么要多收4200元钱,我要给你们公司打电话。”李先生听说搬家工要将车开走,马上说要打电话到搬家公司,问问为什么要“坐地涨价”。“你不用问了,要多少钱,是我说了算,公司说了不算。”搬家工马上告诉了李先生,并说,“搬家费是560元,而从车停的位置到你家有160米,我们应该再多收480元,现在收420元就已经是让利了。”就这样,双方从7点40分一直争吵到8点40分。虽然李先生据理力争,“寸土不让”,可是他的妻子坚持不住了,和搬运工商量好了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900元。
对此,一位拒不透露姓名及职务的成都
搬家公司工作人员说,收取的费用是“超远费”,“由于客户在搬家之前提供的具体信息不准,我们无法判定应该收取多少‘超远费’,所以这个费用要搬家工根据实际的情况收取。”这位工作人员说,他们是根据车停放的位置,到客户家的位置确定的,两者的距离在10米以内不收费,超过10米的部分超1米就加收3元钱,“搬运工靠力气养家糊口,远了就应该多收费。”而对于搬家的时间从9点改到了6点,这位工作人员说,这是因为周六、周日搬家的人太多,他们无法安排,只能改变时间,以便早点搬完,再去搬下一家。成都搬家公司小编指出,很多搬家的市民通常都和成都
搬家公司是口头约定,并不签搬家合同,再加上不加钱搬运工就不卸车,多数市民吃了这个“哑巴亏”。搬家的时间和收取的费用,双反应当在搬家之前约定,“超远费”的收取问题,搬家公司也应当在搬家之前讲明,否则搬家的市民完全可以拒付。
网页题目:成都搬家公司给你支招节省搬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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